珠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 )


2.5月23日—6月21日,信息审核 。
3.6月27日反馈高新区户籍插班生审核结果 。家长自行登录招生系统查询 。
4.6月28日至7月5日复核申请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向区教育部门申请复核 。
5.7月6日公布非高新区户籍插班生(产业工人子女、积分入读学生)审核结果或积分总分 。
6.7月7日—7月14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产业工人子女审核结果或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短信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传补充材料申请复核 。未在此段时间申请复核,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以原核查结果或积分总分为准 。
7.7月14日公布高新区户籍插班生名单及拟录取学校 。
8.7月17日—7月21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
9.7月25日公布插班积分分数线 。
10.7月31日—8月4日公示符合插班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名单 。
11.8月8日,公布符合插班入学资格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的学位安排结果 。
12.8月10日—8月11日 , 拟录取插班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 。核对无误,领取《录取通知书》,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
七、入学资料
被录取的插班学生均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拟录取学校核对下列资料并提交复印件: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申请人户籍地址以当年报名截止日期即2023 年5 月22 日前为准 。
2.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学籍表及原就读学校标识码 。
上述材料于8 月10 日—8 月11 日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到拟录取学校,由拟录取学校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所有上交资料复印件均为A4 纸复印,并且必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签名;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
附件1:高新区公办学校2023年招生证明材料提交一览表

珠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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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珠海高新区产业工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申请表
珠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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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珠海高新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珠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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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附件4:高新区公办学校学区及招生电话
珠海高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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