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方案 息烽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二 )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筑拥办〔2023〕12号)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筑拥办〔2023〕12号)、符合《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修订<贵阳贵安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筑教办发〔2023〕55号)的省级优才卡、“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营运商、企业法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属上述现场登记类型或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务必在7月2日—7月18日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3:00—17:00),由拟入学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户口簿、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由县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和实际居住地情况进行安排 。
4.加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关爱各学校要提前做好摸底排查 , 为不方便或不会使用网上报名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提供便民服务,防止留守儿童因家庭关爱缺失而影响报名入学 。寄宿制学校要结合个人意愿和村(居)委会意见及时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就读 。开学前后,县教育局将把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否按时入学、入学困难是否得到及时解决等纳入开学前后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监测内容 。
五、招生要求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同时,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 。
2.严格落实招生政策纪律 。严格落实筑教办发〔2023〕9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未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的学生 , 一律不得办理学籍 。实行随机编班,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3.严格落实免试入学 。任何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为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就读一年级或七年级的多孩子女需就读同校的 , 按照“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的要求在教育科登记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
4.严肃违纪查处 。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严格按照《贵阳市教育局关于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筑教发〔2022〕53号)文件要求,及时纠正并严肃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5.加强招生工作宣传 。积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密切协作,积极做好正面宣传,将招生工作政策、片区划分、入学登记时间、地点及所需手续等政策内容提前向社会公布,广泛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微信、QQ等新媒体宣传招生入学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组织登记报名等工作 。特别是县城区域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资格 , 做到学生填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一致,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
六、招生联系、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1—87726213
联系人:夏明波 杨雪飞 汪志强
七、招生举报电话
0851—87722455联系人:吴家齐
附件:
2.息烽县2023年县城区域学校招生计划
3.息烽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4.息烽县2023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知
5.息烽县2023年县城区域学校及乡镇学校户籍学生划片入学安排表
6.息烽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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