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最新 泰山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二 )


第十九条收(退)费标准: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退费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二十一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二条颁发毕业证书及证书名称: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学校颁发泰山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颁发泰山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
第二十四条因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招生政策调整或技术原因不能与本章程完全适应的部分 , 由泰山科技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依本章程规定之原则确定具体操作办法并通过本校招生网站(http://zs.tskjxy.edu.cn/)公布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泰山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8-6305003、6305004、6305005
学校网址:https://www.tskjxy.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tskjxy.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山口镇学院西路8号
邮政编码:27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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