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涞水县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指标( 二 )


镇厂中学:招收三坡学区小学毕业生,并保证全部入学 。
林清寺中学:招收赵各庄学区小学毕业生 , 并保证全部入学 。
4.民办中学:
求成中学、波峰中学(初中部):招收全县小学毕业生中自愿到该校就读的学生 。
(四)高中:
祖冲之中学:面向全县招收新生,提前批和第一批录取 。
实验中学(含职普融通班50人):面向全县按志愿招生 , 第二批录取 。
波峰中学(高中部):面向全县按志愿招生,第二批录取 。
北雄高级中学:面向全县按志愿招生,第二批录取 。
职教中心:招收全县范围内报考该校的考生,第三批录取 。
特教中心: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就读职高班 。
三、招生比例与指标
(一)小学
1.城区学校:涞水小学为12轨540人 , 第二小学为10轨450人,南关小学为6轨270人(含分校) , 西关小学为4轨180人,北关小学为2轨90人,求成小学为2轨90人 。
2.乡镇学校:在摸清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底数的前提下保证其全部入学 。
(二)初中:今年全县小学毕业生总数为3570人 。各初中招生指标按小学毕业生人数的100%下达 , 其中第二中学招生规模为12轨600人 , 第五中学招生规模为8轨400人,第三中学为6轨300人 , 实验中学(初中部)为6轨300人,求成中学为3轨140人,波峰中学(初中部)为3轨140人 。
(三)普通高中:祖冲之中学招生1100人(含艺体生50人),实验中学(高中部)招生560人(含职普融通50人、艺体生50人),波峰中学招生720人(含艺体生100人),北雄高级中学招生500人(含艺体生80人) 。
(四)职中:为加大职教中心招生力度,将职教中心招生指标按比例平均分配到初中各校,保证招生总数高于去年 。
(五)特教中心:招收本校初中毕业职高生10人 。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通知精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应≥93% 。我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相对就近安排到县城公办中小学就读,保障其受教育权益 。
2.军人子女入学
根据总政治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1〕7号)和《涞水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方案》(涞联〔2023〕2号),优待政策着重向驻艰苦边远地区的基层官兵,以及长期在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和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子女倾斜 。在军人子女户籍或者常住地,就近统筹安排相关学校,预留相应学位,保障军人子女进入教育质量较好的中小学就读 。其他可以享受教育优待的军人子女,参照上述规定 , 统筹解决 。
3.人才子女入学
进一步落实燕赵英才服务卡(A卡和B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和“千 人计划”就读政策 。其子女在服务地或户籍迁入地入园、入学、转学时和“千 人计划”的子女在县域内入园、入学、转学时享受优待,入公办小学、初中时,享受片内生待遇 。
外商在我县投资举办公司、企业的,可持外商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 , 其子女可优先安排到县城优质公办学校就读,不得以学习成绩差或其他原因予以拒绝 。企业高层管理和技术人员,凭企业证明可安排子女入学;一般务工人员,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凭企业证明可安排一名子女入学 。来我县开办实体企业的,由县教体局统一安排企业人才子女就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并享受本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
4.残疾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享有和正常儿童同样受教育的权利,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在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时,要做好特殊儿童的入学工作,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动员他们到校随班就读,鼓励生活能自理、有学习能力的语言障碍及智障的儿童到县特教学校就读,视力障碍儿童到市特教学校就读 。对重度残疾没有学习能力的报请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 经鉴定不能入校学习的可办理免、缓入学;对重度残疾但有一定学习能力的 , 将信息报特教中心 , 由特教中心为其建立学籍并安排教师定期送教上门,各学区、直属学校配合完成送教任务,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 。九月初上报新升入一年级随班就读学生名单和免、缓入学名单 。
5.实验中学职普融通班和特教中心职高班
实验中学职普融通班高一新生入学办理高中学籍,高二年级依据高一期末调研考试成绩,自主选择普通高中学籍或职教学籍 。职高学籍参加对口“机电一体化”本科专业高考 。同时,在特教中心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组建职高班,毕业颁发职业高中毕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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