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婚姻的五个阶段 群婚制( 二 )


人类生存的主要目标就是生存和繁殖,而男女之间 *** 往是繁殖后代根本的条件 。婚姻逐步进化也是人类需要优良后代的结果,为了保证人类社会的繁衍而逐步定立的人类社会男女交往的道德规范,开始完全出于人类生存需要,后来演变为习惯性道德力量 。事物演变到最后,人们往往忘记了它的开头,于是这种规则扩大成为戒律,成为人们互相压抑也自我束缚的枷锁 。原始社会群婚制发展过程中,由群婚制进化到对偶婚的一段历史时期是比较文明的群居生活方式--即非血缘关系的男人和女人自由交合,既可以长期地一对一地和固定的对象交合,也可以随时改变对象 。这种婚制今天在一些地区依然存在,它不是古老的遗迹或者是仿古制品,而是确确实实依然在现实社会发生着效力的一种婚制 。例如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中就有保留了这种婚制的民族,傣族婚前少男少女同屋杂居的习俗,摩梭人的走婚习俗,都是对偶制群婚在现实中的存在形式 。比较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上述婚制的优点是性自由 。这是一种在男女交往上赋予男女当事人以完全自由的婚制,它的社会生活单位是家族而不是家庭,因而避免了家庭的种种弊端 。这些都是原始群婚制的遗留 。某些种族或民族,由于种种原因,他们的文化没有和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类文化同步发展,他们停留在原始社会,乃至到了现代社会,有的遵照世界文明发展进程修改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例如北美印第安部落、非洲绝大部分民族,有的则没有,例如中国西南部少数民族部落,非洲和南美洲极少数边远地区土著部落,太平洋岛屿、澳洲大陆以及新西兰群岛的土著部落等,他们保留了多种形式的群婚制 。但是这种群婚制依然不是本处所要论述的重点,我们这里要论述的是一种现代人的群婚制 。所谓现代人的群婚制,是指在人类经历了杂婚、非血缘群婚、非氏族部落群婚以及对偶婚、一夫一妻制等婚姻形式之后,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现代单身者放弃一夫一妻制家庭婚姻而采取的效仿原始部落生活方式的一种群婚制度 。在西方,这是单身者群落反抗传统家庭婚姻体制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组织形式 。
有些民族所保留的与群婚相适应的亲属制度、也是存在过群婚的证据 。例如,北美印第安易洛魁人女子 。称自己的和姊妹的子女均为子女,这种亲属称谓制度与外婚制群婚相对应,完全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释 。群婚实行集团外婚制,与血缘群婚的同辈之间、队兄弟姊妹通婚相比,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群婚的进一步发展,便转变为对偶婚 。如今中国云南的摩梭人在保持一夫一妻制的同时,有“走婚”的现象,可以和其他的男子或女子保持性关系,其实就是群婚的遗留状态 。
5为什么古代会有群婚制?族人外婚产生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时代的晚期 。我们可以通过古代传说中的“女儿国”来印证 。像《西游记》所写“女儿国”,唐僧、猪八戒师徒饮河水而怀孕,《镜花缘》描写唐傲、林之洋在“女儿国”被围困抬亲,等等 。但是,历史上广泛流传的女儿国传说给我们一个重要启示,即中原汉民族已进入文明程度很高的封建时代,而边疆一些少数民族还处于十分落后的母系氏族时代 。值得重视的是这些女儿国的记载,都是在遥远的边疆地区或海上,故只可传闻,不得眼见其实 。
当然,在中国原始社会群婚制风俗保持到现代最典型的就是云南永宁纳西族的“阿注婚” 。纳西族语“阿注”的原意是男女朋友可以互称“阿注”,婚姻双方无所谓嫁娶,也不组织夫妻型家庭,按照习惯女子到了十四五岁举行“穿裙子礼”表示已经成年,便可以寻找阿注,与异性过偶居生活 。男阿注黄昏或夜间到女方家住宿,拂晓便离开,男女双方都随母亲在母系大家庭中生活 。男女双方来去自由,互不干涩 。所生子女归女方抚养,男子不承担任何责任 。
古代传说“圣人无父,感天而生”,如果我们透过原始社会群婚制的棱镜折射去观察就丝毫不难理解,圣人并非“无父”,只是不可确知其生身之父是谁而已,这与“民知有母不知有父”的原始社会族外群婚制社会状态完全一致 。到了封建社会后,为了神化“圣人”,便认为是“感天而生”,给其不知有父的头上又加一道灵光圈 。
张守节《史记正义》记载,皇帝之母名附宝,在郊野见雷电绕北斗枢星感而怀孕,24个月而生皇帝于寿丘 。炎帝的母亲名任姒,在游华阳时遇“神龙首”感生炎帝 。瑞祥之母名女枢,遇“瑶光如虹贯月,正白,感女枢于幽房之宫,生瑞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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