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工医保政策热点问答汇总( 二 )


 ?。?)职工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 1.1% 划入;
 ?。?)职工年龄在35岁至45岁(含45岁)的 , 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4%划入;
 ?。?)职工年龄在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1.7%划入;
 ?。?)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含70岁)以下的,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为基数 , 按4.8%划入;
 ?。?)退休人员年龄在70岁以上的,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为基数 , 按5.1%划入 。退休人员没有上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 , 以本人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为基数;没有本年度月平均退休费的,以当月退休费为基数;退休费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 , 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为基数 。
十四、按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个月后 , 职工和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 , 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十五、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补缴后,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及以内的,在补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医保经办机构应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或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缴费在4个月及以上重新缴费的 , 视同再次参保 。再次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门诊和购药补助;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住院和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 。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 , 中断缴费期间的门诊和购药补助予以补记,住院和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不予补付 。
十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答: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6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参保人员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住院治疗,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外) 。
十七、职工住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自付比例是多少?
答:职工住院: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6%,个人自付比例14%;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9%,个人自付比例11%;一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2%,个人自付比例8% 。
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是职工个人自付比例的80% 。
十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
十九、职工医保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病种有多少?
答:职工医保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病种有31种 。
二十、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相比,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病种是否相同?
答: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相比,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病种名称和数量相同 。
二十一、职工医保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是否设起付标准?
答:职工医保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不设起付标准 。
二十二、职工医保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慢性肾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斥、肝移植术后抗排斥的报销比例:职工为87%,退休人员为90%;恶性肿瘤(含白血?。┓呕啤⒏哐?级(有心、脑、肾、主动脉并发症之一的)、糖尿?。ㄓ懈腥尽⑿摹⑸觥⒀邸⑸窬⒀懿⒎⒅⒅坏模⒅刂⒕癫 。òň穹至阎ⅰ⑿木痴习⒛云髦市跃裾习┑谋ㄏ壤褐肮の?0% , 退休人员为85%;慢性肾衰竭(慢性肾病4期及以上)、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度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阻塞性肺疾?。℅OLD3级及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ù锏椒巍⑿墓δ苁Тテ诘模⒓鬃聪俟δ芸航ⅲǚ⑸思鬃聪俣局⑿孕脑嗖〉模⒅匦驮偕习云堆⒀巡 ⑾低承院彀呃谴⒗喾缡亟谘祝╔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系统性硬化?。ù锏狡し舨”溆不诨蛭跗诘模⑶恐毙约怪祝ǔ鱿帧胺派溲诀墓亟谘住钡模⑴两鹕 ⑴两鹕酆险鳌⒀芙槿胫瘟剖鹾蟆⑿脑喟昴ぬ婊皇鹾蟆⒐露乐ⅲü露榔紫嫡习⒛孕蕴被尽⒕穹⒂僦停ò橛芯裰⒆吹模⒅刂⒓∥蘖Γㄖ卸热硇图耙陨希⒛匝芗膊『笠胖ⅲň跋裱еな挡⑶矣醒现厣窬δ苋彼穑Ⅰ拆铩⒐谛牟 。ㄐ牧λソ叽锏侥阎涡灾漳┢谛乃ソ锥危⒐谛牟⊥饪浦瘟剖鹾蟆⒎缡孕脑嗖 。ㄐ牧λソ叽锏侥阎涡灾漳┢谛乃ソ锥危┑谋ㄏ壤褐肮の?0%,退休人员为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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