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犯的视频 女犯图片( 二 )


近代相关刑罚
凌迟,是一种支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 。八刀刑,_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之一刀,_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_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支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_,期限不定 。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一般俗称为「十六刀」、「三十二刀」、「三百六十刀」…,不过我们不清楚是否真有这些数目,或只是_构的数目 。明朝时期的「刀」,有切伤和「多」之意,数目_加,行刑时间延长 。1510年宦官刘瑾_及阴谋叛变,被判处「_刑」三日,不过第二天他便死去 。这是一件特殊的案例,宦官为人憎恨而受极刑,被判处最重的大逆罪;明史未曾提过刘瑾遭受「凌迟」之刑,而是「磔於市」,属於「弃市」的形式,明言必须公开行刑 。
若要区分「凌迟」和其他类似刑罚的差异,并了解清朝以前「凌迟」的做法,著实不容易 。当我们益加深入探寻这种刑罚的起源时,较为清晰的相关资料愈显得不足 。我们须先区分:一方面,这些刑罚做法包括支解;而「凌迟」一词的出现,则指明支解刑法的合法性 。
如果___代刑法志,我们可以找到_史上诸多将帅、官吏被处以_块、斩断的案例,最恐怖的细节可以联想到厨房的菜单 。透过_读这些_史的插曲,令我对「凌迟」的起源感到迷惑 。当然肉体的切割有两种情况:所谓「脔」、「_」等极刑时,是将肉体割除殆尽,犯人变成食人者的肉,仇家可在自家厅堂饱食大餐;而「凌迟」之刑则相反,肉体被支解后,人形尚可辨识,事后悬挂街市展示 。_外一项基本的差异为:「脔_」刑案例极为罕见、独特,官方史学家细心将此保留,作为残忍、可怕的暴君范例 。这些案例固然恐怖,但都是轶事,甚至可能只是传_ 。相反地,从十一世纪末开始,「凌迟」即是确有其名且经常施行的刑罚,并非仅是轶事或传奇,而是真实的骇人史实 。
我们同样也找到诸多类似惩治叛乱谋反的「凌迟」刑罚,例如西元613年隋炀帝判处谋反者支解、穿箭与灭族,而同样地隋朝也曾删除《隋律》中的肉刑 。这类刑罚除了运\用在司法审判,_战时期也会采用,而且是真实存在的 。几乎_个朝代都可以见到类似刑罚,通常称为「磔」或「支解」,所以经常会令人联想:「凌迟」一词并非应用於_一种支解的肉刑,而只用於法庭的法律裁决 。所有的关键问题在於了解:如何於特殊案件使用极端的 *** ,而能在法典中_有一席之地,因此成为一种法律上的完美「刑名」,法官经常得以藉此宣判 。
_起源与神秘之名
「凌迟」二字最早出现在《辽史刑法志》,指名为一种肉刑的名目 。这个名词非常神秘,无疑的是 *** 文字和草原民族契丹语的结合 。
我们可以在前几个朝代找到几乎相同的名词,不过之一个字最常出现为阜字旁的「陵」;「陵」的意思为「阜」或土丘;「迟」字则不能解读为现代中文的「迟到」,而是「逐_铺平」或「刮平」的动词 。具体而言,「陵迟」可以指为逐_铺平或刮平土丘,意即一座坟堆,宗族的集体冢 。不过,有些朝代的史篇记载具有象 _意义:「陵」,斜坡或运河沿岸土堤,代表制度、律法,所有国体的划定界限;「迟」,代表界限的下沈与崩_ 。所以「凌迟」意味著衰落的起始,此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以防制度的崩_ 。因此,这个名词和刑罚系统没有直接关联,一直到辽代才用来指称一种肉刑 。写法上有些差异(人们发现有写作「持」,而非「迟」),冰字旁的「凌」变得比阜字旁的「陵」常用 。《宋史》中还同时采用两种写法,不过从元朝开始,只能找到第二种写法,也就是冰字旁的「凌」,而且永远只作为刑的解释 。古代的写法只有在古籍出现,后来的人不再采用 。从此「凌迟」只是肉刑的名字,少数博学多闻的人才会记起它从前的意义 。
事情的经过究竟如何?非常肯定地,它原本是契丹语的一种名词,发音非常接近汉字的「凌迟」,它是契丹辽代政权下所使用的一种肉刑,可能是利用小刀切割被缚_的犯人 。几经考量之后,这个名词就固定用来指称辽代统治中国所施行的此种肉刑 。
对於研究刑罚系统改革的中国学者而言,这种刑罚具有蛮族的血_,它的名词晦涩难_,虽然不属於为「五刑」系统,但非常明确的具有 *** 的字词 。然而,将人缚在木_上_杀、切割,不仅是蛮族地区或异国朝代的处决,凌迟手段愈来愈频繁、系统化、萧规曹随,宋朝传至元朝,明朝承续后,又传至清朝 。这几个朝代的中国,如同草原民族建立的王朝一样,继续将之传承下去 。施行各类凌迟之翘首,首推对抗蒙古大汗、后来成为明太祖的朱元璋,他颁_《大诰》,已以「凌迟」之刑惩罚各式犯罪,特别是官吏的贪赃侵_,甚至无论财物数字如何微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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